由上海复美栖山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零售药店提出,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,现终止上海复美栖山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务协议,具体名单如下:
序号
零售药店名称
1
上海复美栖山药房有限公司
2
上海万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乳山路店
特此通告。
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
2024年7月19日